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舍楼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ZB202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舍楼加固改造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舍楼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东城街道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宿舍楼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改造面积为2139.4平方米,地上5层,建筑消防高度为16.3米,主要对首层至五层拆除及局部恢复工程、柱加大截面加固、梁加大截面加固、梁粘贴钢板加固、板粘贴碳纤维布加固、电气及给排水改造工程、装饰改造工程、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等,总投资约42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安工程费4152817.70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建安工程费,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按承包人设计图纸编制并经招标人审核的最终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设计:按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结构加固改造设计、室内装饰改造设计、电气及给排水改造设计及相关配套的设施等。
(2)工程施工:办理开工手续,按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算、负责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
(3)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配合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实施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具体承包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170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2.6.1设计工期: 2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 150 日历天,计划 2022 年 4 月 26 日开工, 2022 年 9 月 22 日完工。
□其他: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及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规定,设计文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2.8.1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
2.8.2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由各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人员资质资格的有效期于投标截止日已过期的投标人,如能提供该省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投标人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规定执行。
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1允许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 职称;或者具有 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1.2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2.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4)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注: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作为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4、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5、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曾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3 月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3 月 28 日 9 时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 。投标会时间: 2022 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iissh.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电话: 0769-22083309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769-22083256;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7.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其他: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开户名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账号:30204959000470
保证金退还时采用“网上一键原路退还”的方式处理,其余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博厦街道鳒鱼洲路8号东莞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49号楼301-305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庾工   联系人: 叶丽霞  
电 话: 0769-22083309 电 话: 0769-23137223-281  
传 真:   传 真: 0769-231307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 年 3 月 2 日